眼科专业方案违背管理标准操作规程
2022-08-01
目的 建立眼科专业方案违背管理标准操作规程,避免不必要的试验方案违背。
适用范围 适用于眼科专业所有的临床试验。
职责 专业负责人和主要研究者对本规程实施负责。
制(修)订理由 原始版
定义
方案违背 (Protocol deviation,PD)临床试验必须遵循GCP原则、依从伦理委员会批准的试验方案,任何有意或无意偏离或违反GCP和试验方案的行为叫做方案违背。
程序内容
一、方案违背按影响类别分类
方案违背称为PD,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影响力分为一般方案违背(Minor PD)和重要方案违背(Major PD)。一个PD是否属于Major PD主要看他是否影响了受试者的权益,安全性和福祉,或者研究数据的完整、准确、真实、可靠性产生影响。比如:
a. 对受试者产生了显著性和实质性的伤害风险;
b. 导致数据科学性、完整性问题;
c. 故意违反GCP法规,政策及程序;
d. 严重或持续性违反GCP和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当地机构的相关规定。
1、一般方案违背
(1) 访视/观察/检查在时间窗外,但不影响受试者按方案继续使用研究药物,或不影响对主要结局和次要结局的有效性评价。
(2) 数据缺失,如漏做非重要检查、观察的数据点未查,但不影响疗效和安全性评价。
2、重要方案违背
(1) 有伤害到受试者的实质性的风险
1) 受试者接受了不符合方案的治疗或药量,如服错药物、超剂量用药,达到了影响受试者安全的程度。
2) 在试验过程中,受试者达到了退出标准而没被退出。
3) 受试者接受了方案规定的“禁用药”。
4) 方案规定要暂停用药的情况下,患者仍在继续用药,和/或暂停用药后,方案规定的重新开始服药的标准尚未达到时就让患者又开始用药。
(2) 影响试验科学性和可靠性
1) 受试者不符合纳入标准,或符合任一条排除标准但被纳入试验。
2) 不遵循方案操作规程,而错误治疗受试者,达到了影响受试者安全或统计分析的程度。
3) 未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安全性和疗效性指标的检查。如检查时间提前、延后或未做导致不能继续用药或影响疗效评价;检查操作不符合规范。
4) 未经伦理委员会批准改变试验方案。
(3) 违反GCP原则
1) 受试者入组后才签署知情同意书,知情同意过程不合适。
2) 试验药物管理不当,如储存条件不安全、标签不合格、伪造记录等。
3) 没有相应资质和授权但做了相关检查或开处方等。
二、方案违背的记录与报告
1、研究者或者其指定的研究人员应当对方案违背予以记录和解释。根据我国《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》,伦理委员会应要求申办者和/或研究者就事件的原因、影响及处理措施予以说明。向伦理委员会报告PD,一般方案违背需定期报告,当发生重要方案违背时要求立即报告。
2、为了消除对受试者的紧急危害,在未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,研究者修改或者偏离试验方案,应当及时向伦理委员会、申办者报告,并说明理由,必要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。
三、方案违背的预防
1、设计方案时应清晰无歧义,考虑到可能方案违背的情况,采用最少化方案违背发生的设计方法,并使可能发生方案违背的情况能够被简单、清楚的发现。
2、研究者在立项评估阶段,应认真研究试验方案,与申办者充分讨论其在本机构的可行性,在实施阶段,应当依从伦理委员会批准的方案。
3、试验开始前,制定方案违背清单和管理计划,如类别(按实施步骤分类:纳入排除类、试验药物类、访视窗类、中止治疗类等),规定何种情况需要或不需要在临床总结报告中报告。
4、研究者在知情同意时向受试者解释依从性的重要性。
四、方案违背的处理
1、PI或者其指定的研究人员应当对方案违背予以记录和解释。
2、为了消除对受试者的紧急危害,在未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,研究者修改或者偏离试验方案,也应当及时向伦理委员会、申办者报告,并说明理由,必要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。应立即填写《临床试验方案违背报告表》(可由申办者或伦理委员会提供),记录和解释发生的情况,PI审核签字后交监查员/申办者、伦理委员会。
3、监查员发现违背试验方案、标准操作规程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时,会及时与研究者沟通,并提供建议措施防止再次发生。若研究者多次发生违背试验方案,经提醒,再次培训,仍不改者,监查员或者PI应填写《临床试验方案违背报告表》,报告伦理委员会,经伦理委员会审核可暂停该研究者或者研究中心的临床试验。
参考文献
1. 国家药监局,国家卫生健康委.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[S].2020.
附件
YH-YK-SOP-XM-006(F)-001 临床试验方案违背报告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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